AMS Cadet Corps 醫療輔助隊少年團
勤學習 愛服務 有志向 好前途
We learn, We serve, We achieve
簡介及歷史
根據於一九九九年修訂的香港法例第五一七章第二十一條,行政長官可招募和維持一個稱為醫療輔助隊少年團的少年團,由已登記加入該團的十二歲以上但未滿十八歲的人士組成。招募和維持少年團的費用須由立法會自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的款項支付。在符合規例的情況下,少年團團員的活動、訓練、服務條件及福利須由醫療輔助隊總監決定。行政長官於2010年10月13日在其施政報告中公佈醫療輔助隊於2011年成立少年團。在保安局的領導下,醫療輔助隊遂積極展開籌備成立少年團的各項工作。
而歷史上首批116名醫療輔助隊少年團團員在2011年4月22至25日參予了為期四天的新團員啟導訓練課程。
抱負
成為一支富有醫護知識,以改善社群為己任的優質少年隊伍。
信念
誠實 敏銳 紀律 公平 包容 主動 忠誠
座右銘
Semper Fortis (English: Always Strong/ Always Bra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