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讓政策成為青少年的力量 發展目標
V 關注與倡議推動青少年與兒少政策之制定
V 檢視監督青少年與兒少福利與權益法令政策及資源分配成效
V 研發青少年與兒少新興需求與權益議題
V 推動青少年與兒少參與決策機制之正常化
V充權(Empower)青年工作者及青少年

09/08/2024

台少盟與文化部合作的「兒少新聞妙捕手工作坊」報名起跑了!

👉想當新聞監看志工,一邊了解兒權公約嗎 ?
👉想了解身為兒少工作者,應該如何看待新聞中的兒少性剝削事件嗎?
👉想了解AI時代下,網路上流竄的短影音要怎麼辦嗎?

歡迎一起報名參加!
👉招募對象:只要你對媒體監看有興趣,我們都歡迎
👉費用:全部免費,只需熱血的心*1
👉時間:
台北場:8/21(三) 12:30-17:30
台北場(二): 9/25(三)12:30-17:30
台中場:8/23(五) 12:00-16:30

一起改革新聞,留下值得傳播的好內容

26/07/2024

【呼籲媒體加強查證機制、尊重受害者、強化內部管理】
2024年7月24日,凱米颱風侵襲期間,花蓮市發生一起女兒牆倒塌的悲劇,導致一輛小客車上母子一死一重傷。此事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東森新聞》、《聯合報》和《公視新聞網》等媒體,於第一時間報導中誤植受害者一家三口是在颱風天「出遊」,引發了公眾的誤解和對受害者的不公平責備。
希望各媒體能持續改進新聞報導的準確性和責任感,為社會提供更加準確的新聞資訊。

22/07/2024

✨5萬元助學金等你申請✨
逆風教育助學計畫歡迎15~24歲的「在學學生」報名申請
幫助你追求夢想,實現自我💪
教育助學金最高補助大專院校伍萬元整、高中職參萬元整(主辦單位得視夢想計畫內容予以提供額外特殊補助)。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7/31開放線上報名,紙本報名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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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7/2024

【北市幼兒園狼師案延燒 籲全面清查確實防堵】

|教保員性侵害、性騷擾幼童 地方教育局應進行檢討|
台北市於2022年爆發有私立幼兒園發生教保員對學童性侵、性騷的案件,而在案件通報後,犯嫌持續在該幼兒園任教並繼續性侵多名幼童,直到多名家長報案,才終於在2023年7月遭到羈押。對於外界質疑為何犯嫌在調查期間內持續任教,北市教育局稱於過往並無相關規定,直至2023年新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上路後,行政機關才有權在調查期間暫停涉案人員繼續任職。然而,教育部早在2021年便建議地方政府在調查期間可暫停涉案人員繼續任職。因此,台北市教育局早於2022年接獲首起性侵通報後,便有權也應要求暫停該教保員的職務,直到調查結束。

對於此案之發生,台少盟深感遺憾,我們認爲除了台北市教育局應從頭檢視此案在通報、行政調查、後續處置上是否有疏失之外,各地方政府也應通盤檢視於新版《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上路後,是否皆有落實於相關案件調查期間內,強制將涉案人員停職,同時,也應檢視近三年來《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新制上路前的兒少性剝削相關案例,在調查期間內,未將涉案人員停職之案件,是否有疏漏之處?避免於新、舊版條例交接之際,造就漏網之魚,使兒少持續受害。

|兒少隱私與公眾知情之平衡 盼各界與媒體共同努力|
對大眾疑惑兒少權法第69條「媒體不得揭露足以識別兒少身份相關資訊」,是否會導致媒體無法進行相關報導,使兒少權法成為加害者的保護傘的疑慮。我們必須說明,兒少權法第69條的立法時,遮蔽受害兒少隱私的目的有兩個:

第一、避免受害兒少被認出,造成二次傷害

第二、讓受保護的兒少,可順利回歸正常生活

我們認為,重大新聞事件當然需要被報導,媒體不應該應噎廢食。
新聞報導時的「暴露兒少隱私內容」包括受害者姓名、居住地、就學情形、交友關係等等,其中許多隱私資料之提供,並不具有公益的新聞價值,反倒是滿足媒體與閱聽人的窺奇的慾望,這都會造成對兒少受害人不當的壓力,這是我們認為應要謹慎看待的部分。

此外,兒少法第69條仍設有免責條款,只要是為了公眾利益,並沒有著墨於當事兒少隱私,且經行政機關邀集相關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團體與報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共同審議後,認為有公開之必要,仍可以進行報導。我們認為新聞必須有警示作用的部份當然要揭露,但如果是保護性議題,是不是要隱匿足以辨識資訊,就會有很多的爭議。足資辨識的定義很難一分為二,但前提是如何以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兒童最佳利益」的原則去思考。

|兒少安全刻不容緩 應立即建立兒童工作證制度|
每位兒少都有權利在安全、被保護的環境中成長、學習。台少盟建議,政府可參考澳洲經驗,設立「兒童工作證」制度,亦在工作中會與兒童接觸者,應檢查其是否有對兒童犯罪,或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毒品前科、兒童虐待之紀錄,才可申請兒童工作證進行相關工作,並應定期接受兒童安全訓練課程。避免狼師離開校園之後又應徵其他與兒童相關工作,如兒童營隊、兒童遊戲場所等地,全面防堵狼師再度接近兒童,造成危害。

11/07/2024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新北社會局X新北市漾青春基地 x #少年報導者 將舉辦「從CRC談兒少醫療與最佳利益紀錄片座談會」,誠摯邀大家共襄盛舉!

📢【新北CRC座談會】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新北社會局X新北市漾青春基地 x #少年報導者 將舉辦「從CRC談兒少醫療與最佳利益紀錄片座談會」,誠摯邀大家共襄盛舉!

▋此次座談會將以紀錄片《 #人生的縫隙》為開端,並由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暨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董事長 #劉淑瓊 主持討論。我們將從 #兒少就醫權、 #聆聽兒少意見 及 #最佳利益 等原則進行探討。

▋座談會特別邀請到來自社政、醫療、司法等領域的專業人士,進行深入對話,期望能提升專業人員及社會大眾對兒少權益的重視。

(名額限100人,不開放現場報名)。
報名截止至7月16日或額滿為止。

📅 日期:113年7月19日(週五)
🕑 時間:下午2:00至4:30(請於1:40後入場報到)

📍 地點:府中15-B1放映廳(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15號)

#共同為兒少權益發聲

05/07/2024

【暑期打工旺季到 無良僱主、打工陷阱要小心】

暑假來臨,許多青年學子趁著這個機會找尋打工機會,不但能夠賺取零用錢,也能夠累積職場經驗,但其中也可能會出現許多損害權益的狀況。日前於社群平台dcard上,有名網友發文表示在飲料店找到人生第一份打工,因為工作環境與條件和想像中有所不同而想提出離職。然而店長卻以班表已經排好了為由,不讓他離職,另外在面試時,店長曾讓他看了一張紙,上面寫著「離職要在前一個月提出,未滿三個月還要繳學費」,讓工作未滿三個月就想離職的他十分擔心繳學費的事情該怎麼辦?

事實上,勞基法裡有明確規定,到職未滿三個月,可以不需預告離職。雇主也僅能於以下的情況向員工收取培訓費用:

1. 於合約中簽訂「最低服務年限條款」
2. 明確寫出員工必須在這份工作待滿一定時間
3. 且雇主必須為員工提供專業技術培訓付出費用

離職後雇主也應該將薪水全額付給勞工,若片面扣發勞工薪資,同樣違反勞基法。

而除了過往常見的低於基本薪資、沒有勞健保、工時不正常等問題外,在網路上也出現許多打著「高薪、無經驗、在家可」的打工陷阱。便有學生在社群平台上找到虛擬貨幣交易員的工作,透過LINE和電話面試完錄取後,對方以要幫員工保險為由,索取身分證及存摺等資料。沒想到工作沒多久後,帳戶遭到凍結,向警局備案後,才知道自己變成了詐騙集團的共犯。

提醒大家在打工賺錢的同時,不要忘記自己有哪些權利、也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及資訊安全,才能安心打工。

03/07/2024

2024年逆風教育助學計畫正式開跑,歡迎15歲至24歲,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大學部在學學生報名參加。
我們提供經費補助,減輕您的經濟壓力,幫助您追求夢想,實現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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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來電洽詢📞免付費電話0800-329-580(0800-青少年-我幫你)

20/06/2024

青鳥行動中,許多青年初次走上街頭,上起了屬於這個世代的街頭公民課。

上一次的青鳥集結,台少盟製作了「學生初次上街頭指南」,為這場街頭公民課,提供一點指引的方向;這一次,青鳥再度聚首,我們希望能更進一步,與青少年們討論在社群平台上的媒體訊息識讀。並邀請到 TFC 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的主編陳偉婷,針對本次青鳥行動的號召集結,與大家共同討論、辨別真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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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ads崛起—青鳥行動的真假訊息:青年討論會x台灣事實查核中心】

✍🏻活動時間:6/22(六) 13:00-17:00

✍🏻地點:漾青春基地(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66號)

✍🏻適合參與者:青少年、家長、兒少服務工作者、學校老師、對活動有興趣者

✍🏻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青鳥行動 #立法院 #青鳥 #青年

20/06/2024

【台少盟擴大徵才】一起成為工作夥伴!
台少盟是由多個服務青少年的民間團體組成的聯盟組織,長期致力於推動 兒童權利公約 在政策及法律上的落實,並提供多元的服務提升兒少在台灣的權益發展與福利。
隨著青少年發展的議題越受重視,台少盟欲徵求多位專職人員,充實我們的戰力。
如果你也想要為兒少權益盡一份心力,歡迎你投遞履歷,或至人力資源網站了解相關職缺,快來成為我們的夥伴吧!

14/06/2024

【青年怎麼看待脆風潮?事實查核又該如何釐清?】
Threads社群平台在今年成為青少年經常吸收資訊的管道,青少年攝取資訊管道日新月異,本次講座將邀請「講師臺灣事實查核中心主編—陳偉婷」,針對本次青鳥行動的號召集結,與大家共同討論、辨別真假訊息。

活動時間:6/22(六) 13:00-17:00
時間:13:00-17:00

地點:漾青春基地(新北市永和區中正路666巷66號)

適合參與者:青少年、家長、兒少服務工作者、學校老師、對活動有興趣者

主辦單位: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10/06/2024

感謝台少盟粉絲的長期支持,敬祝大家端午安康,佳節愉快!

31/05/2024

【新版少事法草案大倒退 加劇司法少年標籤化風險】

司法院於29日公布新版《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草案,未來司法少年將「有條件」的塗銷前案紀錄:得受保護、轉介處分或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3年內,未再犯者才得獲塗銷前科紀錄。此舉是否會加劇司法少年遭到歧視的風險,台少盟深感擔憂,也對司法院提出之草案感到遺憾。

我國為鼓勵受刑之宣告或管訓處分之少年自新向善,於民國65年新增第83-1條「少年受管訓處分或刑之宣告,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內未再受管訓處分或刑之宣告者,視為未曾受各該宣告。」後於民國86年,為避免司法少年遭到社會歧視,將上開條文修正,少年執行完畢後滿三年,無論有無再觸法,在法律上都當作不曾被宣告過,相關的資料也必須塗銷。本次司法院所提出之草案,實質上竟是倒退26年,回到民國86年以前,實為遺憾。

|兒權公約已國內法化 守護兒少權益責無旁貸|
依照《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規定,《兒童權利公約》有國內法之效力,包含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之一般性意見。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十號一般性意見書第7點中,寫明「觸法兒童當他們想要求學就讀或進入勞務市場時,也成為歧視的受害者。為防止此類歧視,必須採取措施,具體諸如為(原)少年罪犯提供充分的支持,協助他們重新融入社會,並開展公共運動,強調這些兒童有權承擔起社會中的建設作用
。」

|勿以歧視獵巫心態看待 正視少年所遇問題|
註銷制度本意原為協助觸法少年復歸社會,若仍因公益需求,或少年於成年後犯罪,仍舊可以調閱,對於社會大眾長存「註銷制度=沒有前科」的這項迷思,及司法院對於司法少年人權之退讓,本盟深感遺憾。台少盟再次呼籲,司法院應回歸少事法第一條「為保障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特制定本法。」之精神,力保司法少年得以不被歧視、健全的回歸社會。同時,台少盟也希冀社會大眾,「沒有標籤,沒有歧視」,勿再對司法少年投以歧視眼光。加重刑責,公開少年身份於事無補,正視少年所遇問題,投注資源,才為實質解決之道。

28/05/2024

【街頭運動中的兒少社會參與權】
近日,有許多兒少走上街頭表達意見,
台少盟長期支持兒少表意權的發展,
為此製作了行動指南提供成人、兒少參考
我們要提醒成人,兒少在表達意見時,
確實仔細聆聽,認真看待非常重要,
兒童權利公約中明定,國家應營造讓兒童感到安全,
而且被尊重的環境讓兒童表達意見,
才能共同打造友善兒少的環境。
此外,我們也提醒兒少初次上街頭時,
可以多加關注、照顧自己的身心健康,
遇到緊急狀況時,歡迎聯繫各專業單位與台少盟
我們會持續與兒少堅定站在一起。

20/05/2024

【總統就職演說重點一次看】

📌以「公開透明」、「人民作主」的精神,鼓勵大眾參與公共政策,繼續推動 #十八歲公民權,共同實踐國家的願景

賴總統在就職演說表明繼續推動「十八歲公民權」的決心。2022年修憲公投,「十八歲公民權」是我國首度進入公民複決的憲法修正案。當時卻因修憲門檻高達962萬票而告吹,使得讓青少年能直接參與社會的投票機會被否決,儘管公民投票法、民法都已下修至18歲,年輕人仍要等到20歲才能投票選出候選人。對此,台少盟呼籲政府針對18歲公民權該怎麼推動下一步,儘速達成共識,不再讓青年朋友成為資源分配時,永遠只能拿到切剩的蛋糕。

📌在推動「國家希望工程」、擴大社會投資之下,建立一個有愛和道德勇氣的台灣社會。年輕人可以看見希望,壯年人可以實現夢想,老年人可以擁有幸福,弱勢者可以得到照顧。

青年朋友們在看見希望以前,政府可能要比以前加倍努力。過去幾個月來,兒少性剝削、青少年暴力、校園霸凌事件躍上新聞版面,在社會一面撻伐社安網破洞的同時,政府除了增加人力配比、提昇工作者待遇以外,也需要思考校園安全的結構性問題,以及網路數位衝擊對青少年的影響。台少盟肯認政府謹慎對待且關懷社會的態度,然而捍衛兒少安全、增進兒少權益,並提高中央兒少預算比例,擴大對兒少的照顧,一定可以做得更多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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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少盟期待總統作為未來的總舵手,堅定執行本日提出的青年相關政見,青年朋友也絕不會缺席,台少盟也在選前邀請賴總統簽下「青少年政策六大訴求」,包含青少年勞權保障、文化政策補助、加強校園心輔制度等等。

最後,請賴總統兌現選前對青少年的承諾,制定青年政策白皮書,台少盟也會積極監督政府改革方向,在厚實我國公民社會互信的同時,降低世代對立!

17/05/2024

【司法改革向前走,盼賴總統看見司法少年】
我們怎麼看待司法少年,決定一個國家願意給犯錯的人多少機會。台少盟長期呼籲司法少年權益,以下三點希望政府能重視司法少年人權。

l 重新檢視《少事法》及少輔會,落實司法少年自我健全發展

近年來許多推動,包括積極落實CRC、推動欲修正兒少權法、少年事件處理法,讓兒少整體權利與保護有相當提升,但有一個族群,就是進入矯治單位的司法少年,在矯治機構裡被虐待或欺凌,即使申訴或陳情,許多的案子調查後很難成案,原因都是證據不足,每每討論相關案例,都給人一種因為「你犯錯,就沒資格談人權」的印象。去年「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剛通過最新修正版,更應持續檢視少矯校通則能給司法少年多少保障,保障進入矯正機關內的少年人權受到保障。

關於從矯治機構離開的少年,目前國教署與司法單位合作,有一個叫「過渡性基地」的措拖,就是讓離開矯治機構的少年,進入一般學校前會先去一個輔導機構。這種過渡性的機構,卻讓我們看到「中央政策的模糊」,「地方縣市政府的混亂」到「承辦單位各行其事」,都逐漸讓少年「輔導措施」扭曲成「安排一個月的課程」,因為每個少年進出的時間不同,難以系統性學習,尤其缺少「補救教學」、「心理調適」等協助少年能夠與正規學校接軌的方法闕如。恐怕少年將來進校後仍很可能再次離校而中止學習,嚴重影響其「就學權」。

從2017年第一次CRC國際審查結論意見,我們不再將兒少偏差行為視為犯罪,於是臺灣廢除了「少年虞犯」的說法,並透過《兒少權法》提供偏差行為兒少的支持與保護。而到2022年第二次CRC國家審查,我們開始用新制少輔會來稱呼這群「曝險少年」,是關注少年健全自我成長暴露於風險當中,而不是關注少年為社會或其他人帶來的風險。然而少輔會在新制後,輔導範圍及能量皆大幅限縮,這並非新制修正本意。由於少輔會的定位、人力資源配置等原因,台少盟認為不應將所有「偏差行為」均納入少輔會工作中,而應該充實輔導量能,透過專家會議討論如何擴大少輔會的知能,期待能更健全少年自我發展。

因此我們建議針對司法少年,
1. 應從安置、後追轉銜之個案連續性提供少年完整服務。
2. 儘早啟動轉銜計畫與貫穿式照護與輔導,由相同單位來訂定少年的處遇計畫,並據此檢視其執行成效隨時調整。
3. 協助資深與專業工作者,與新進人員搭配,保障工作者入校執行的專業空間,確保教育能涵包容不同樣態的青少年。

l 少年司法案件中,人人都是受害者

當重大少年司法案件發生時,無論是行為人或被害人,往往都是在體制內的受害者。很容易在發生事件後,發生肉蒐、公審等明顯違反人權的情勢。《兒少權法》第69條明定不得公開兒少事件中,兒童及少年足以識別之資訊。然而現行缺乏明確的處理機制,儘管向媒體自律委員會申訴,多半成效不彰。媒體在流量的利誘下,在這時候很少考量公義或新聞倫理。很容易簡化在加害與被害的對立角色,這種彰顯了我國目前欠缺一種讓雙方的傷害都減少,使被害人或家屬能順利回歸日常生活的方式。

而在《兒童權利公約》結論性意見提到:我國目前仍欠缺使被害人能順利回歸日常生活的「修復式司法」。也就是「透過社會扶助等方式,讓被告、被害人均能回歸一般社會生活狀態」的制度。

因此我們建議在少年案件審理過程中,
1. 落實釋字805號及少事法第36條之1,少年保護事件之被害人,在不牴觸少年保護事件立法目的之範圍內,仍應享有一定之到場陳述意見之權利。
2. 法院應該要試圖促成被害人與被告間的溝通、並提供被害人必要的社會扶助。
3. 兒少案件處理過程之相關人,均應定期接受CRC基本公約教育,進而了解未成年兒少當事人,皆為受害者之基本概念。
4. 政府應繪製「兒少司法程序流程圖」,標示為兒童最佳利益應特別注意的階段,並提供「如何實際操作的指引手冊」。
5. 應建立一套針對「司法兒少隱私權」受侵害的救濟機制,並由單一主管機關負責,而洩露兒少資訊媒體、個人等,應有相對裁罰機制。

l 展開社會對話,建立常態監督機制,落實司法改革承諾

司法少年長期以來遭政府、社會漠視,僅有在事件發生時,才會獲得關注。而於司法程序的改革上,兒少做為行為人實際之所需,也未被看見。台少盟呼籲賴總統,應儘速展開社會對話,於總統府下成立常設性的「司法改革委員會」,並於其中設立兒少代表席位或發表意見之相關管道,莫再忽視兒少於司法程序中之主體性與權益。

綜上,針對司法改革,台少盟呼籲,應該要保障少年在矯治機構的人身安全與發展權,回歸一般學校時保障其就學權,以及在少年司法案件時,保障當事人的隱私權、表意權,並且使用「修復式司法」消糜撕裂式的社會對立。

16/05/2024

【學生心理健康危機 盼520新教長續增輔導人力】

學生自殺身亡個案近7成未曾接觸校內輔導資源,學校輔導資源與學生需求有很大的落差,而自費諮商費用約落在每小時1500~3500元不等,對於兒少而言過於高昂,非所能支應,導致兒少在尋求專業協助上更顯困難。

為此,台少盟提出以下幾項具體措施:

|修正學生輔導法,補齊專輔人員人力|
調整專任輔導教師的配置,因地制宜制定相關配套措施,並且補齊各級學校專輔人力,降低專科以上專業輔導人員員額比至1:900 。據教育部統計,目前大專院校專輔人員為918名,以110學年度大專院校學生總人數1,181,761人計算,若將專業輔導人員員額比調降至1:900,則需要1390名專輔人員,必須補齊目前全台大專院校尚缺472名專輔人員之缺口,同時亦應儘速補齊高中職以下專輔人員缺額。

|放寬未成年人遠距諮商限制|
現在許多未成年人是主動求助專業的諮商資源,但會卡在須經監護人同意這一關,導致無法得到專業的心理諮商協助,因此我們希望修正《心理師執行通訊心理諮商業務核准作業參考原則》,放寬未成年人通訊(遠距)心理諮商限制,提供更多便利的求助途徑。

|常態化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高中以下心理健康假|
我們肯定目前高中職學校試辦3個月的心理健康假制度,也認為應儘速訂定「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心理健康相關因素之病假准假準則」,常態化心理健康假的制度,確保學生在心理健康問題時能夠得到休息,學校也能即時掌握給予輔導資源。
衛福部現行之「15~30歲年輕族群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大受年輕族群歡迎,短短一個月內即用盡預算,顯示年輕族群心理健康議題的迫切性。台少盟呼籲,該方案應納入常態服務,提供更多心理健康資源,讓兒少減少自費諮商的負擔。

|強化社區承接、重視中輟、中離生,建立支持系統|
從監察院2022年調查報告中可發現,依教育部2016-2018年統計,中輟原因約50%歸因個人因素,25%為家庭因素,學校因素及社會因素則各占約10-12%。國家報告附件中,數據明確顯示中輟人數以國中階段最為嚴重,每年級中輟人數以倍數上升,但相較中離生離校原因統計,有深入提問是否志趣不合等,中輟生則並未再進一步提問。台少盟認為,政府應重新修訂中輟通報原因勾選之欄位,比照中離生之通報原因辦理,真正掌握學生離校之原因。
現行中離輔導仍以「復學」為主,對尚對生涯迷惘,或志向並非就學之青少年而言,並無足夠資源可利用,應建立中離服務之個管系統,提供少年依其需求諮詢或服務轉介並進行追蹤,以確保其接受妥當協助或支持,且自國中端起及早宣傳,提升資源可近性。
於社區中,主要為民間團體輔導中離-中輟生。中離-中輟人數雖逐年下降,但個人議題複雜度大幅提升,而近年來政府補助民間團體經費大幅下降,使社區內難以維持輔導量能。建議應重新檢討中介教育經費配置及執行情形,合理補助民間團體推動中輟-中離生輔導工作。

學生的心理健康、中離中輟離開學校後的青少年值得政府的重視,更是我們社會對下一代的責任。希望新任教育部長持續推動相關措施,為下一代創造更安全、更健康的成長環境。

09/05/2024

【青年基本法,到底幾歲才算是青年?】
現行聯合國對於青年之定義為1981年經過聯合國大會決議之15~24歲,且聯合國所公布所有有關青年的統計資料,統計取樣年齡範圍皆以15~24歲為主。

而在台灣的現況,台少盟曾於2017年做出調查,發現中央層級主管青年事務的機關,主要服務對象年齡分別聚焦在15-17歲、18-24歲及25-30歲,這些年齡層涵蓋就學階段的高中職、大學生,到初入職場就業的社會新鮮人,以及成為穩定適應社會的中堅份子。

台少盟認為《青年基本法》之年齡下限,應採取聯合國標準,以15歲為起始,對於18歲以下之青少年相關政策,除《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規範之保護性及支持性措施外,應在《青年基本法》的發展性及參與性上,做出更全面的規劃,來保障青年權益。

此外,就上述所提及中央層級主管青年事務的機關,服務對象的年齡上限要在30或35歲這點,台少盟認為政府應更重視青年主體性,並符合國人需求及政策實施現況,將青年主流化之精神,融入在15~30歲之青年。

30/04/2024

【學生去學校受教,不是受害】
某國小張姓校長,遭人檢舉偷拍同校師生,高雄地檢署搜索張姓校長住處、學校辦公室等地點,查扣到相關偷拍畫面,並向法院聲押獲准。對此,高雄市教育局強調,事發後已立即撤換該校長,並令他停職調查,一旦遭判刑確定將予以解聘。

據媒體報導,張姓校長偷拍對象大多是同校老師、學生。教育局表示,在接獲通知後已按規定馬上派任督學先代理該校校長職務,目前學校都維持正常教學及校務運作。
高雄教育局也強調,會積極配合檢調偵辦,如確有不法情事,絕不寬貸,若後續該名校長經判決有期徒刑確定或褫奪公權,教育局會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規定:「行為違反相關法令,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解聘該校長之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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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兒童都有權利在安全和保護的環境中學習,該校長的行為對受害師生,乃至全校學生都引發了恐慌與心理創傷的可能,兒童在校園中的安全問題已非單一事件,先前南投國小校長也涉嫌性騷擾多位學生,被爆出後仍在請假期間指揮監督校務、沒有確實離開校園,且不當聯繫投訴學生及家長,直至被監察院糾舉移送。

此次事件高雄教育局迅速停職張姓校長後,仍需強力監督張姓校長應遠離校園,不再以任何形式干涉校園調查事務,並針對受害學生、教師提供社工網絡資源承接受創傷的師生,並針對全校師生的心理狀況進行全面性評估。

除了在校園端加強監督以外,台少盟也建議政府參考澳洲經驗設立「兒童工作證制度」 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WWCC),工作中若需與兒童接觸的人,要申請兒童工作證。檢查是否有對兒童犯罪、或曾有性侵害、性騷擾、毒品前科、兒童虐待等紀錄。避免狼師離開校園之後又應徵其他與兒童相關工作,如兒童營隊、兒童遊戲場所等地,全面防堵狼師再度接近兒童造成危害的風險。

26/04/2024

【資訊安全通知】請支持者留意不明金流

台少盟近日發現,由於網路安全事件,機構的硬碟數據庫可能已遭到未經授權的存取(非網站/線上捐款資料庫被入侵),其中包含捐款者的部份資訊。目前我們正在評估此事件的影響範圍並採取必要的對策。

為保護您的個人資訊安全,我們建議您監控個人帳戶,並留意任何不尋常的活動。如果您發現有任何可疑情況,請立即與您的銀行或信用卡公司聯繫。

我們深感抱歉,此事給支持者帶來的困擾和擔憂,也致力於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也將持續提供進一步的更新,提醒您務必留意不明來電、信件或網路社交訊息,謹慎確認並進行查證。

若有任何可疑活動,敬請來電2369-5195查證。

19/04/2024

【外流之後—兒少性影像現況與實務現場 座談會】
面對數位兒少性剝削,除了嚴懲、成立專責偵辦單位等制度面的改革以外,我們也發現本次事件中缺乏了兒少的聲音,為此,台少盟舉辦座談會,希望可以讓兒少、第一線工作者一起聊聊,大家所見到的兒少性影像。

|兒少們表示

📍女校很常傳出偷拍事件,在調查表單回復中也常常收到一些不喜歡穿裙子的意見,因為有很多同學遇到在公共場所、捷運等場所被裙底偷拍的經驗,我們校風算是保護學生,但被偷拍還是很常見。我們想推動制服黑短褲,並讓學校認知到,黑裙會有哪一些的風險,還有學生的擔憂。

📍我們在網路遊戲上面常看到徵求網公、徵求網婆的訊息,也會有陌生的網友跑來加好友洽詢要不要來談網戀,我在小學四年級玩遊戲的時候,就有碰到。也曾經幫朋友拍照片,就找到網公,當時我們都13、14歲,對方是16、17歲。但也沒有辦法查證交往對象。在FB的社群上讓我感受到,原來在網路上可以這麼輕易的交到男女朋友。

📍照片被外流時,要不要跟大人說都會很擔憂,因為網戀本身就很難跟大人開口,更多第一反應是責備,也許這就是亞洲的教育模式吧,我在小時候就有類似的經歷,家人的第一反應也是被責備,所以後續對於告訴家長都有一些擔憂,我在猜想很多人根本不信任告訴大人,也認為求助大人不會得到更好的方法。

|第一線社工們表示

📌青少年最在意的就是人際關係,例如男友說我們都在一起了,是否可以給身體的照片?青少年容易因為愛他所以給他看,也有不分性別,不是網戀的案例;例如少年跟少年朋友間的嬉鬧,偷拍別人如廁的短片放在IG上給別人看,也可能有網路霸凌的可能性,但又發現在輔導歷程中,這些不一定是有迫害的狀況。

📌我們家長很常忙於工作,也很難長時間陪伴少年,兒女可以得到關注的時間真的不多,爸媽是真的想要關愛少年,但太需要這份工作支撐這個家庭,少年常說:他們給我的愛,不是我要的愛。也導致了家長很想給愛卻給不起,少年想要索取卻又索取不到的狀況。也衍生出:只要有一個人多一點點的陪伴,就算是在網路上,很容易被解讀成「他愛我」。很多性剝削的行為,其實背後都有一個重要的渴望需要被滿足。

📌若真的遇上外流事件,很常看見家長很焦急,想幫孩子解決問題,但反而容易讓孩子會覺得很難堪、壓力很大,很多時候第一時間孩子是想要得到傾聽與陪伴。我們也努力宣導絕對不要把孩子趕出家門,因為孩子很容易趕出去就回不來了。可以親子談話間練習的是,談論如何規範使用的規則,並在平時建立好的對話空間,避免第一時間進行建議或批評,而是加強傾聽與理解。

18/04/2024

去年《菸害防制法》將禁菸年齡由未滿18歲提高至未滿20歲者,為避免業者若不知道年齡提升,要加強一線銷售者的教育訓練,呼籲請消費者能配合出示證件,共同遵守販(購)菸品3步驟「問年齡、出示證件、告知法令」。

根據臺灣地區青少年吸菸行為實證研究分析(2012)青少年的吸菸行為,源自於此時期同儕團體認同影響最大,青少年吸菸行為與年齡及性別有顯著相關,且男性拒菸能力比女性差;高中學生的消費人數及金額也大於國中學生。有趣的是,研究發現零用錢多寡是影響吸菸行為的重大要素,越高的零用錢越容有餘裕花費在菸品上。此外,出於「好奇」而嘗試菸品的青少年,常會因為菸品的成癮性,吸菸行為會持續到長大成人。因此,反菸教育必須從小開始,創造校園禁菸之餘,也要提醒家長避免在青少年面前用菸,讓青少年成長過程持續在無菸環境。

而在國中生、高中職生電子煙及加熱菸使用率,過去短短3年時間快速倍增,儘管《菸害防制法》已公布各式類菸品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使用,然青少年只要上網便能從網購平臺購入電子煙,也沒有年齡及購買資格審核。

台少盟肯定,國民健康署長期對販賣菸品給青少年人的把控,也在此呼籲,加強對新興菸品的限制及把關,避免青少年在成長過程中,因同儕慫恿好奇而染上菸癮,造成健康上的危害。

15/04/2024

【外流之後—兒少性影像現況與實務現場 座談會】
知名藝人持有未成年性影像,引發譁然
除了改善國家制度、加強查緝之外,
我們希望透過交流座談的形式,
與青少年、一線工作者面對面討論,
從現況及實務出發,聽聽青少年怎麼看,
校園及網路環境是否安全?
也聽聽實務工作者怎麼說,他們在工作上可能會遇到的難處?

台少盟即將在4/19 (五)舉辦一場座談會
邀請兒少、社工朋友一起來談談
你所見到的性影像外流

※本活動為責信與保障與談者隱私需求,本場次報名不對外開放,敬請見諒。

Photos from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s post 11/04/2024

【兒少性剝削零容忍 保障兒少權益 建立良善社會環境】

藝人黃子佼於號稱「台版N號房」的論壇購買性影像,並於其中有7部為兒少性影像,遭台北地檢署依無故持有兒少性影像罪,給予黃子佼緩起訴處分,並依刑事訴訟法命令其向國庫繳交120萬元並寫悔過書。

數位暴力已是無法忽視的犯罪問題,據衛福部調查報告結果,台灣18歲以上、74歲以下的成年人,高達七成曾遭遇過至少一種類型的數位性/性別暴力。而於2022年的兒權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審查委員更是提醒政府應保護兒少不受到數位化環境的剝削,也表達了對兒少性剝削問題的重視。

於《刑法》散播猥褻物品罪中,雖有規範散布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九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者亦同,但持有之刑責仍需綁定前提為意圖散布、播送、販賣,也加高在法律中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其定罪門檻。而於現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第39條針對第39條針對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相較各國法律,美國規範任何人明知製作過程涉及未成年人從事色情作品,卻意圖運輸、發送、傳播、出售或持有該視覺作品,將被判處5至20年有期徒刑;德國則規範只要涉及任何以兒童為主體的色情內容,都將面臨1年至10年的有期徒刑。文化相近的韓國也規範若持有、購買、儲存、觀看內容為成年人的非法色情影片,將處3年以下徒刑或3000萬韓元以下罰金。

對此,台少盟建議應加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無正當理由持有兒少性影像者」之刑責,並加入納管購買者,且視持有影像內容之數量、兒少年齡、受虐程度加重刑責,早日與國際標準接軌。

除加重刑責外,台少盟更呼籲政府,應完善社會環境,並提出以下各項主張:

1. #執法 杜絕性剝削產業鏈,建立兒少數位性犯罪專責單位:
目前我國負責的各縣市婦幼隊有知能但沒有資源、科偵隊有技術卻沒有知能。在面對涉及跨境網路犯罪、虛擬貨幣金流的數位性犯罪產業,傳統的偵查手段已不足以應對。而我國本國警政單位科技偵查隊,乃至高檢署科技偵查中心,需擔負毒品、電信詐騙等龐雜業務,並未專責數位性暴力案件,或兒少網路性剝削犯罪。

台少盟建議,應參考國際趨勢,成立專責追查兒少數位性犯罪的單位,設立全國兒少數位性暴力案件,並強化強化偵查人員的「性平專業知識」及「科技偵查能力」,以促進有效偵辦並阻斷犯罪金流,從根源上減少受害情況。

2. #網路業者 研擬制定網路業者相關規範,從源頭控管兒少色情:
政府應以法律層級明定網路平台法律責任,保護未成年用戶個人資料及身心健康,明定平台對非法內容通報義務,並明訂以「全球營業額」的佔比金額作為懲處標準。

3. #社政 強化社政承接,明確社工面對兒少數位性剝削工作指標:
社工人員依據《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條防治條例》第30條,針對受害兒少予以輔導追蹤處遇期間,至少一年或受害兒少年滿20歲為止,以保護性處遇為主流。但在數位性暴力四法通過至今,社工面對兒少數位性剝削案件時,仍以2019年出版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新法工作手冊」為準則,其中的服務指引與指標,已未能適切地因應數位性剝削事件,對此,本盟也建議衛福部盡速更新工作手冊,明確社工面對兒少數位性剝削案件時的工作指標。

4. #娛樂產業 建構友善兒少性平環境,鼓勵影視娛樂產業強化性平意識:
目前影視娛樂產業工作人員大多數屬於非典型就業,且需高度倚賴人際網路,政府應帶頭鼓勵娛樂產業建立業界自律機制,結合社會企業責任精神提供申訴機制、教育訓練方案、培養娛樂產業從業人員性平意識,進而創造友善職場環境。

保護兒少的權益與福利為社會共同責任,台少盟呼籲政府,應表達對於兒少性剝削不容忍、不寬容的態度,並採取更加堅定的措施來保護兒少。

22/03/2024

【公告】
3/22(五)台少盟將辦理員工旅遊,公休一日☀️
如有公務聯繫,請聯繫各業務聯絡人,
或請於3/25(一)上班時間再行來電洽詢,謝謝❤

19/03/2024

【抽到社宅也租不起 呼籲政府勿變相漲價】
雙北、桃園都是以「收入」做為租金收取標準,但內政部希望修正為全國一致用「身分別」作為收租標準。這對有自立需求的低薪青年來說是一大衝擊,領28K的青年與領49K的人,未來將在社宅負擔一樣的租金標準,對低薪青年來說,就是變相漲價租金。

社宅的初衷應該是提供社會中的弱勢族群可負擔的居住選擇,但有自立需求的青年,不一定有機會可以得到正職的工作。台少盟協助的青少年,大多依靠打工賺取一個月15000~25000左右的薪資,在家庭關係緊張的狀況下,根本難以取得任何福利身分,既無法享受福利與補助,仍需繳納稅金給其他弱勢族群,弱勢境遇青年,需繳納高昂房租、負擔生活費、稅金,甚至可能因為房東決策,面臨隨時被剝奪住所的困境。

台少盟協助的青年,就算幸運抽到了社宅,也無法入住,只能忍痛放棄,因為沒有福利身分的關係,被視為一般戶的青年無法負擔高額的租金,也沒有錢買家具(社宅是空屋),高昂的啟動資金讓青年,最後又流入了租屋黑市,睡在漏水、壁癌、下雨馬桶就淹水,不到3坪的空間中,因為那是青年唯一可以負擔的居住選擇。

就算現行草案中,離開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無法返家者的青年,租金折扣是在第二級,但這樣的身分僅能在入住時剛好是這樣的身分才行,這樣的窄門身分可以持續多久?還在就讀的大學生,一個月的打工薪水也就15000左右,剛畢業馬上又會調到第四級,被歸類在沒有任何身分的一般戶青年,可能青年好不容易找到正職開始領到27K,又要跟月薪49K的其他人,負擔一樣的租金標準,每個月一半或更多的薪水拿去負擔社宅租金,這樣算是有在提供弱勢族群可負擔的居住選擇嗎?

現行住在台北市社宅的青年向我們表示,以收入作為租金收費級距標準,每個月薪資27K扣掉房租、水電瓦斯、伙食費,每個月只剩幾千元,還不包含臨時支出,都不能生病、工傷、車禍,弱勢境遇青年難以靠短暫幾年的制度離開社福體系的庇護,因為在外負擔更大更難以承受,青年在經濟與居住環境兩頭燒的情況,無法以任何福利名目達到最基本的生理需求,是難以在社會生活的。

台少盟呼籲,不要讓現在已經勉強在維持生計的弱勢境遇青年被漏接,支持以收入訂定社宅分級租金標準,讓現在住在台北、桃園社宅的低薪青年,不要因經濟無力負擔被迫離開好不容易抽到的家。

社會住宅推動聯盟
OURs 都市改革組織
崔媽媽基金會

朝野積極開拓年輕選票 青民協籲立院儘速通過《青年基本法》 12/03/2024

【青年基本法,要讓年輕世代等多久?】
台灣長期以來缺乏以15~24歲青少年為主體的發展性政策規劃,自2005年由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所主導之「青少年政策政策白皮書」,未再有具有年齡延續性的政策白皮書規劃。依據2018年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所委託據2018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所委以之「我國制定《青年發展法》之可行性研究」計畫期末報告(以下簡稱:青發法可行性研究)指出,台灣青少年議題遍及教育、休閒與文化、公共參與、國際參與、勞動參與及就業、健康、高關懷青少年等層面;參照兒少權法為例,主責機關橫跨14個不同權責之部會。以上各面向多仰賴不同法案、計畫與辦法因應不同目標分而設立,有時為專法(例如建教法、高級中等學校法),對特定青少年族群予以保障;有時則是在特定議題中包含青少年相關權益(例如住宅法、原民法等)。各法規與計畫辦法又涉及不同年齡層與特定族群。

目前台灣青少年政策白皮書與綱領並無固定對象、更新頻率與連貫依循,多為執政者在不同情境下所設置。相關的法律、辦法計畫方案則如上所述散見於不同議題的對應,且整體青少年政策被分割於不同年齡、層級、目標與權責效益之單位中,無專責領導單位及法源依據,各部會間難以協調整合、溝通不易。另外,行政院自2005年起,陸續有類常設化的青年參與政策機制,同樣因為無法源依據,明確訂定組成與法定任務,常因政黨輪替及主官偏好而有極大的差異。

為此,制定《青年基本法》,透過基本法之設立,成立專責機關主責青年事務,引領政策規劃之方向,並強化青年之公共參與,賦予其法源依據,已是當務之急。立法院第九、十屆中,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與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接連提出《青年發展基本法》與《青年基本法》等草案,提出草案後卻未有下文。行政院長陳建仁於去年底也承諾,會儘速研議推動《青年基本法》,可見對於青年的支持已是跨黨派之共識,制定《青年基本法》刻不容緩。

台少盟呼籲,青少年政策涉及部會甚廣,「避免年齡的分工,造成發展的破碎;部會的分工,造成政策碎裂」,立法院各黨立委應儘速推動制定《青年基本法》,成立專責機關主責青年事務,並定期召開青少年國是會議,於政策研擬時,廣納青少年的需求,莫再忽視青少年的聲音。

朝野積極開拓年輕選票 青民協籲立院儘速通過《青年基本法》 總統大選後,政黨與社會各界看見了青年的聲音,也開始關注青年族群。台灣青年民主協會今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各黨一起來支持制定《青年基本法》,政府定期召開國是會議,廣納青年聲音,讓政府發布的青年政策白皮書,也...

08/03/2024

【實名制如何防黃牛?草東蘇打綠可借鑒】
韓國歌手IU將在4月來台舉辦演唱會,2萬張門票開賣即秒殺,大批粉絲哀嚎「轉圈圈五分鐘就沒了」、「根本買不到!」為防止黃牛亂象,主辦單位採全場實名制,入場前須核對附有照片的有效身分證件,為了能見到心愛的偶像,許多人直呼「願意改名」,換成跟黃牛一樣的名字購票,只為一求入場機會。

現行《文創法》中,並無強制納入實名制售票,而是採獎勵、補助或行政協助等措施鼓勵業者實施實名制。且業者即便售票時有使用實名制,採取的驗證資料也有所不同,有些只需姓名,有些則要加上身分證字號,或其他更詳細的個人資料,造成許多混亂。以IU演唱會為例,為避免粉絲將個人資料填寫錯誤,主辦單位允許可於期限內修改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其中一項,許多IU粉絲直呼願意為了入場而改名,也有讓票者在開出讓票條件時,要求對方需願意為了演唱會門票改名,「有沒有姓陳的人想要讓票?我願意改名」「有多搶到票的先不要退票,我可以去戶政改名欸」。

此外,許多演唱會於進場時的實名制身份驗證並不嚴謹,快速掃視證件或口頭核對資料就能入場,因此有許多人為了躲避實名制規範,選擇背誦票券購買人的身分證字號或持其身份證入場,更有些人會因此租借同名但上面證件照為青少年時期的身分證,作為入場查核證件。

實名制的用意是遏止黃牛票,但究竟要怎樣實施實名制才能有效阻止黃牛亂象?其中樂團「蘇打綠」和「草東沒有派對」的演唱會實名制做法可能值得參考。

蘇打綠的演唱會須於購票前回答隨機考題,「專輯巡迴開了多少場?」「在MV某個場境中,成員正在做什麼事情?」,全數答對才能進入購票頁面填寫姓名、身分證及電話,確保買到票劵的人都是真正的粉絲,而非黃牛商人,並於票券上印製身分證字號,入場時除了核對證件資料,也要核對證件上的資料是否與票券一致,方可入場。

草東沒有派對的演唱會除了購票完成無法修改個人資料,於入場時驗票人員也會詳細確認姓名、身分證字號,甚至詢問「你媽媽叫什麼名字?」、「出生地在哪裡?」、「你生肖屬什麼?」等細節問題,或要求出示雙證件,確保是本人持本人證件入場。

看喜愛藝人的演唱會,在兒少生活中都是重要的休閒文化活動。積極落實實名制,才能有效杜絕黃牛剝奪兒少的文化休閒權益。政府、業者必須積極共同建構公平的購票環境,兒少才能夠更順利的參與觀看喜愛的歌手及團體演出,在參與藝文活動時,權益也能受到更多保障。

圖片來源:翻攝自寬魚國際

01/03/2024

【放榜狂賀的背面,那些沒被看見的學生】
日前學測成績公布,許多學校找媒體爭相報導,「本校119位學生達台大錄取標準」「本校103人有望上國立頂大」、「本校91人各科滿級分創新高」等大字報紛紛出爐,爭先恐後的報喜哪幾位學生拿到滿級分,某位學生奮發向上逆轉人生,宣傳該校可錄取第一學府的學生人數比較多。獲得好成績,努力有了相應成果值得欣喜,雖考試本就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但在高掛的放榜紅布條背後,是台灣學生對於升學的焦慮與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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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曾有學生發起「終結放榜新聞」運動,呼籲學校應正視放榜新聞所鞏固的「成功」模板形象。學生的成功固然讓人欣喜,但在2024年的今天,仍有許多學校將學生的個人資料、考試成績恣意公開,或是將學生推向公眾視野,談論個人生活及讀書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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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之相比的,是社群上出現大量成績失利學生的失望、不甘,及自我質疑,有學生表示「成績不如預期,真的真的真的很難過。對自己非常失望,也很對不起我父母。」,也有學生「覺得好累,不想去學校聽到其他人討論成績。」、「我想讀的學校都上不了,不知道我高中三年在幹嘛。我恨這個世界,我好討厭自己」這些情緒卻難以被大眾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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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兒權公約中,寫明教育應「培養人格、才能和精神」,而非只為升學或成績,在第一次的兒童權利公約國際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國際委員關切也台灣教育注重考試導向,過分強調學業表現造成學生壓力,加上課程缺乏彈性,學生難以追求個人的學習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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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一女中校長陳智源於學測成績公布後寄給全校考生們一封信:「不論滿不滿意,請都抬起頭,繼續向前走。我知道“北一今年考得不錯"對你而言更是刺耳,但請相信自己可以冷靜的評估下一步,然後抬起頭, 續向前走。相信我,沒有人會因為學測成續而減少對你的愛。所以,你更要好好愛自己,吃好、睡飽,跟家人一起評估下一步,然後抬起頭,繼續向前走。你們都是我可愛的學生,過去是,現在是,未來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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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作為單一衡量價值標準,在此之外,被遺落的人們不勝枚舉,然而在單一標準之外的,並非失敗或毫無意義。人各有志向、選擇、前進的方向。誠實面對內心的聲音,未來是屬於自己的,路要好好的走。我們也會陪伴學生一起走。

21/02/2024

【疲於奔命的童年 是為了誰的目標?】
台北市一對分別就讀國小六年級與四年級的小兄妹,每天早上5點50分起床、晚上11點30分才睡覺,1天幾乎只睡6.5小時,其他時間不是在學習,就是在補習和練琴,連晚餐都是在車上吃,被擠滿滿、全年無休的超狂學習行程被知名美語補習班曝光後引發討論。

媽媽日前在兒女獲ASF獎項受訪時表示:我們一年365天,不分平日假日,不管過年露營,不管出國出遊,不管在飯店還是在車上,每天早上起床一定要先寫公文數學和國語教材。兩個孩子在疫情居家學習期間,仍然都是固定早上5點50起床,盥洗完後開始寫教材。妹妹在寫到超越學年的教材時,會因為太難而反彈,我會要求她每天一定要完成當天的功課。雖然她有時會找機會混水摸魚,但是我們大人做給她看的就是不放棄,堅持到底地持續要求。

依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四大核心原則中的生存與發展權規定,兒童有公平接受教育的權利,且教育應以兒童之人格、才能以及精神、身體之潛能獲得最大程度之發展為目的.但在台灣升學主義與考試領導教學所衍生的各項教學不正常化的樣態下,除了嚴重侵害未成年人的受教權益,更剝奪未成年人休閒和運動的時間、減少多元學習的機會、使之缺乏獨立思考亦侵害兒少的發展權。

且家長、教師在難以抵抗體制與社會主流思維下,迫於專注學生成績與授課進度之壓力,更會讓處於身心發展階段的未成年人,養成「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的觀念,忽略除考試學科以外的發展,進而影響學生多元發展的可能性,更讓「教學正常化」的路途遙遙無期。

依據我國在首次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國家報告國際委員的審查的【結論性意見第83 點及84點】也有提出意見糾正。

▎意見主文:

【結論性意見第83點】委員會深感關切的是,兒少在學校或在校外的教育活動中花費很長的時間,也注意到政府對國家考試制度進行了改革,希望這可以減輕兒童在學業方面的壓力。
【結論性意見第84點】委員會建議政府審視並規範上學日,以確保學校提供孩子充足和固定的休閒時間。此外,建議政府採取措施以教育家長和老師, 缺乏睡眠、休閒及娛樂,將對兒少的學習、發展及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社會觀念總認為下一代應「贏在起跑點」,在教育上投注了大量資源,卻忽略了教育不僅只有不斷的補習、上才藝班。學習發生於生活自然而然之中,讓兒童自由自在玩耍、多方接觸,適當發展成為自己想要的樣子。

每個人的一生都是獨一無二,無可取代的,而這世上,也有更多在成績、獎項之外,等著被探索的美好事物。希望能有一天,社會能夠理解,那些在成績、獎項之外的事物的重要性,也接受,每個人都應該能夠追求自己想成為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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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ei, 11265

台灣導盲犬協會成立於2002年4月13日,是一非營利組織機構。協會成立宗旨為推廣並發展本土導盲犬計畫, 同時免費提供導盲犬給有需要的視障朋友,讓台灣的視障者也有使用導盲犬的權利。

慈濟台北_中正 慈濟台北_中正
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135號
Taipei, 100

這是台北市中正區慈濟志工成立的粉絲專頁,我們在這分享中正區活動訊息

恆菩提工作室 Bodhi Guide 恆菩提工作室 Bodhi Guide
台北市三民新城
Taipei, 105

願以恆常菩提心,陪伴眾生安定身心,發覺生命道途,安度死亡。

台灣山東日照同鄉會 台灣山東日照同鄉會
大安區信義路四段265巷8號2樓
Taipei, 10681

以服務旅台山東日照鄉親為主的粉絲專頁 歡迎旅台山東日照老中青世代經常聯繫與分享近況

新奇岩社宅-同宅一奇・同坐屋岩 新奇岩社宅-同宅一奇・同坐屋岩
北投區磺港路269、271號
Taipei, 269

哈囉!這裡是新奇岩社宅的青創基地,讓我們一起在這裡好好生活、分享在北投的悠閒時光

台北市水管裝置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水管裝置業職業工會
台北市松山區三民路95巷32號1樓
Taipei,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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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基督教會協會Churches union 中華民國基督教會協會Churches union
信義路四段397號7樓
Taipei, 110

本會根據聖經,本基督耶穌救世救人之精神,尋求全國基督教各教會及教會團體間之團契,互助合作,共謀基督福音之傳揚,保障真理信仰,促進世界和平。